当前位置:本站信息 - - 信息正文
《陕西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
信息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添加日期:2018/11/23 浏览次数:1871次
更多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担负着节能减排、改善人居环境的使命重任。为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要求,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依据《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结合市县建筑节能工作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围绕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建设领域发展方式转变与可持续发展两大主题,兼顾全面,突出重点,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完善政策法规,突出绿色发展,产业支撑驱动,绿色建筑大幅提升,建筑产业现代化取得突破性进展,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普及面进一步扩大,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对我省节能减排的贡献率有效提升,形成节能能力96.6万吨标准煤/年,节约耕地2.58万亩,减排二氧化碳254万吨。

 1.绿色建筑支撑推动,发展层次有效提升。出台了《陕西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为抓手,单体建筑、居住小区和生态城区三个层次同步推进的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模式,组织建设绿色建筑230个、2854.83万平方米,工程数量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前十。开展低能耗建筑试点项目1个、2300平方米。完成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117个、966.96万平方米。建设农村住房节能示范项目27个(4191户)、93.49万平方米。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成为“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专项试点”10个城市之一,榆林市空港生态城成为“中芬合作试点城市”。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成为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市示范区,安康月河湾、西咸沣西新城成为省级绿色生态城市示范区。建筑节能工作,已从注重节能转向节能、节地、节材、生态环保的可持续与绿色发展。

 2.法规制度约束规范,监督管理效能日益强化。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建筑节能审查、监管体系,省上抽查、市检查,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实现市县镇全覆盖,施工图设计执行比例达到100%,竣工验收达标比例达到97.4%。实施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29746栋、1.68亿平方米。建筑能耗监管省级平台、西安市平台联网运行,以在线方式对42栋建筑的能耗分类计量监测;43个项目进行了可再生能源系统技术效能监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北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西北农大等4所高校成为国家节约型校园节能监管平台示范学校。用能管理向专业化发展,全省实施建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78个、203万平方米。建筑用能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3.标准体系建立完善,技术应用发展到了新的阶段。出台《陕西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办法》。针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需求,组织开展等产业链科技攻关项目7项,建设科技计划项目23项。编制发布了《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陕西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技术规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验收规程》、《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暂行)》等16项标准。建立了涵盖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等环节的建筑节能标准规范体系。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发展建设国家级太阳能光电建筑示范项目13个、装机容量14.67MWp。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示范推广,5个国家级示范县完成180万平方米,8个省级示范市县完成163.3万平方米;省级地热能建筑采暖制冷示范项目12个、118.95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建筑应用示范项目9个、75.74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29个、装机容量11.87MWp,太阳能光电照明示范项目21个、装机容量1138.84kWp。技术创新集成应用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

 4.市场机制日趋完善,产业发展水平有效提升。2011年11月颁布实施《陕西省新型墙材发展应用条例》,2014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的指导意见》(陕建发〔2014〕221号)。推行《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公告》,建筑节能技术与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67种、限制使用12种、禁止使用18种。组织编制了《陕西省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认定发布新型墙体材料目录16期。设区市、县实现了“禁实”阶段性目标。认定省级建筑产业化基地一个。建筑节能产业的本地化生产率有较大提高、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十二五”期间,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和城乡居民对建筑品质日益提升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中小城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业培育不够、政策扶持较少,工程监管约束不力、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水平有待提高,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发展缓慢。二是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健全完善。绿色建筑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等政策法规体系亟待建立,建筑能耗管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市场化发展进程较慢,市场机制体系不够建立健全,各方责任主体的积极性不足,建筑节能服务产业规模较小。

(二)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我国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针,将实施更加严格的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改善。建筑节能作为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三大重点领域之一,机遇与挑战并存,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1.生态文明建设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提供了发展机遇。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要求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强化城镇化过程中的节能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提高城镇供排水、防涝、雨水收集利用、供热、供气、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经济政策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场化机制将进一步健全。

2.城乡人居环境需求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提供了发展动力。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对室内外环境质量的关注不断增强、健康品质要求不断提高。建设舒适度更高、健康宜居的人居环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建筑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住房城乡建设模式和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将推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普及应用,驱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升级和深化发展。

3. 国家能源战略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提出了更高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大力推动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城镇化发展步伐加快,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十三五”建筑节能需要面对能源资源消耗总量持续增长、占全社会的比重不断增加的双重压力,以更加积极的努力、更加有力的措施,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在能源总量控制目标的约束下,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追赶超越增加能源空间。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是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及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为指针,以转变住房城乡建设模式和发展方式为主题,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推进,坚持绿色优先、节约资源,坚持标准推动与效能提升协同推进,构建完善市场机制,着力推动技术进步,扎实稳妥地推进和深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各项工作,加快促进城乡建设向绿色发展的根本转变。

(二)基本原则

节约资源,提高效能。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依法推进,规范管理,强化强制性标准的约束效能,保障和促进建设领域能源资源的集约节约。加强对建筑用能需求和资源环境的评估,分类分步提高新建建筑能效要求,控制增量;改造提升既有建筑性能,优化存量,不断提高建筑单位面积能耗水平。

因地制宜,提升发展。统筹节能与绿色的要求,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被动式技术优先,主动式技术优化,稳步推广适用、经济、绿色的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把装配式建筑技术作为突破发展的重要途径,把培育发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产业作为突破发展的重要载体,提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质量水平。

以人为本,绿色发展。把保障和构建健康宜居的人居环境作为重要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城乡建设的各个方面,建立涵盖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建筑监管体系,加快推动绿色建筑从规划、设计向建造、运行管理的扩展,从单体建筑向区域发展的提升,从大中城市向中小城市、镇的延伸,不断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监管体系与制度建立健全,发展方式有较大改变,发展水平有进一步提升,城乡绿色发展态势基本建立。

——建筑能效提升。城镇新建建筑设计和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分别达到100%和98%。2020年,设区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开始执行75%建筑节能标准。

——绿色生态发展。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例达到5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建设被动式低能耗建筑20万平方米。

——用能精细管理。以能耗数据为核心的用能管理体系建立完善,能耗限额管理制度有效建立;城镇公共建筑能耗单位面积水平下降15%以上。

专栏1: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指标

专栏1: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指标

序号

分类

单位

规划目标

指标属性

1

建筑节能占新建建筑比例

%

100(98)

约束性

2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50

约束性

3

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建设规模

万m2

20

预期性

4

国家级绿色生态试点示范城区

2-3

预期性

5

省级绿色生态试点示范城区(县、镇)

5-10

预期性

6

省级绿色生态居住小区

50

预期性

7

绿色建材产业化基地

20个

预期性

8

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应用比例

%

40

预期性

9

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200

预期性

专栏2: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重点指标分解

专栏2: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重点指标分解

城市(区)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绿色生态小区规划建设数量(个)

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面积(平方公里)

西安

60

12

6

宝鸡

60

5

1.5

咸阳

60

5

1.5

渭南

50

3

1

铜川

50

3

1

延安

50

3

1.5

榆林

50

5

1.5

安康

50

3

1

汉中

50

3

1

商洛

50

2

1

杨凌

60

2

0.5

韩城

50

2

0.5

西咸新区

70

2

2

四、重点任务

(一)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效能。贯彻实施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强制性标准执行为抓手,能效提升与性能质量并重,加强新建建筑节能,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保障和促进建设领域能源资源的集约节约。

1. 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开展我省不同气候区的建筑能耗模拟分析与研究,对成本、效益等进行评价评估,确定提高新建建筑能效的技术路径、节能标准梯度目标。在现行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开展单项技术的叠加集成应用试点示范,推动新建建筑采用更高能效的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探索“65%+N”发展模式,分区域、分梯度,稳步提升建筑节能标准。指导西安市、西咸新区开展居住建筑建筑节能标准(75%)、公共建筑节能标准(70%)的试点示范。制定发布《陕西省建筑能效提升路线图(2016-2030年)》,构建政策、技术、市场、能力建设为一体的建筑能效提升体系。编制《陕西省居住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陕西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0%)》。

2.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将建筑节能纳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各环节,全面推行施工图节能审查、建筑节能专项备案和验收等制度,按照省、市、县三位一体的模式,强化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监管,推动建筑节能监管的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的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强化对外墙、屋面保温材料、关键设备、门窗等建筑节能产品的工程使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创新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方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推行第三方核查、评测。

3.开展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发展以被动式技术为核心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优先推动关中、陕南地区的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加快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建设。鼓励引导更高能效建筑的建设。

4.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规模化应用。根据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在关中、陕北地区优先推广太阳能光热和光电技术,在陕南地区优先推广太阳能光热和地源热泵技术。发展空气能热泵制备热水和采暖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建筑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开展太阳能、地热能技术应用的效能评估,制定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指南、关键设备可靠性适用性评估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运行维护标准等建设工程标准。开展中深层地热能建筑供暖的试点示范。

5.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组织市县对本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组织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为重点,根据市县实际情况,与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旧城改造、居住小区综合改造相结合,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综合改造。设计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推动政策,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效交易等模式市场化改造。

专栏3:新建建筑节能

专栏3:新建建筑节能

(1)建筑能效提升。2020年,设区城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开始推行居住建筑建筑能节能标准(75%);西安市、西咸新区开始执行公共建筑节能标准(70%)。

(2)建筑节能管理。开展专项检查督查,针对日常监管、技术指导等薄弱环节和问题,重点加强对中小城市、县镇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不严格,施工现场变更节能设计、材料性能指标不达标等查处的监管和督查。省和设区市定期公布建筑材料产品销售、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3)被动式低能耗建筑。以被动式技术为核心,2020年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

(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三五”新增可再生能源技术建筑1000万平方米。中深层地热能建筑供暖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

(二)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规模和水平

贯彻实施《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单体建筑、居住小区、生态城区三个层级协同推进;按照“强制加引导”的方式,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

1.加强和规范绿色建筑管理。根据本省不同地域的自然条件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发布政策要求与实施细则,不断扩大绿色建筑标准的强制执行范围。建立完善绿色建筑项目的规划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将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工程管理程序,推行《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BJ61/T-80-2014)、《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BJ61/T 81-2014)、《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陕建标发〔2015〕33号)、《绿色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分类评估,研究制定引导激励政策,促进绿色建筑向高星级、高能效方向发展。

2.发展绿色生态小区。推行《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DBJ61/T83-2014)。在全省开展绿色生态小区建设试点示范,推广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优化技术、先进的建筑结构体系、室内空气环境技术、水环境技术和建筑智能化技术。到2020年,绿色生态小区设区城市全覆盖。

3.发展绿色生态城区。城市、镇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可再生能源应用,以及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风道、海绵城市建设等要求,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进区域间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城市、镇详细规划,充分考虑建筑物布局、地下空间利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密度、高度、形状、朝向、采光、通风和绿化等要素。以城镇建设质量为着力点,加强建筑、交通、能源、市政和生态环境与人文特色保护等技术的区域性集成优化应用,发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技术。推动有条件的城市,结合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快发展绿色生态城区。指导督促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三)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进步与创新

针对我省各地区地理气候特征、地域建筑特点,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院所为技术核心,分区域确定技术重点,按照被动式技术优先、主动式技术优化的原则,推动技术进步与创新,建立完善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设计、建造、评价和管理技术体系。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公布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新产品推广使用目录,以及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高能耗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和产品目录,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本省的推广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目录。

1.建筑能效提升关键技术和集成技术体系。开展空间模式设计技术、建筑气候设计技术、建筑环境技术、太阳能利用以及建筑能耗模拟与评价技术、节能量评估技术、大型公共建筑调适与评估技术等研究,加快建立居住建筑围护结构技术(75%节能)、建筑自保温墙体技术、公共建筑高效运行管理技术等,形成适合我省不同气候特征的技术体系。

2.绿色建筑关键技术和集成技术体系。开展绿色建筑环境技术、结构技术、设备技术、智能化技术的研究,发展“技术适用、经济合理”的绿色建筑建造、管理技术。开展绿色建筑大数据设计方法与技术、绿色建筑空间模式设计技术和绿色建筑环境模拟标准化技术等研究,建立城市微气候条件下的建筑物里环境模拟分析计算模型、参数分析方法,加快基于云计算技术的绿色建筑性能分析与设计平台建设,促进绿色建筑品质的不断提升。开展乡村建筑生态设计方法和绿色农房设计构造技术和建造、评价技术体系研究,提升城镇绿色建筑技术水平。

3.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关键技术。开展适宜我省气候特征、建筑风貌的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技术研究,重点发展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设计、建造以及性能检测与评价技术。加快我省夏热冬冷和寒冷2个气候区划的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标准研究。到2020年,我省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技术框架基本建立,确定关键影响参数和设计方法。

4.绿色建材集成应用技术。开展通用建筑体系、建筑材料模块化应用技术体系研究,提高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的工业化水平,促进建筑材料的部品化、标准化、绿色化发展。建立完善我省绿色建材评价认证技术体系,促进绿色建材的工程应用。

专栏4: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技术

专栏4: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技术

(1)建筑节能技术。建筑自保温墙体技术,建筑结构保温一体化技术,主体装饰分离型结构技术,室内环境保障技术,居住建筑围护结构技术(75%节能),节能量评估技术,大型公共建筑后评估技术,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关键技术。

(2)绿色建筑技术。“模拟分析--绿色设计”成套技术,“新型结构技术体系--绿色施工”成套技术,绿色建筑空间模式设计技术,绿色建筑环境模拟标准化技术,绿色建筑光声环境评价技术,村建筑生态设计技术。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营的BIM技术应用成套技术。

(3)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技术。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设计技术,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围护结构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与蓄能技术,室内空气质量调节控制技术,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性能检测与评价技术。

(四)发展应用绿色建材

根据我省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培育和发展绿色建材产业,着力提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实施能力与发展水平。

1.推行绿色建材认定制度。出台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实施细则和各类建材产品的评价技术标准与要求,开展通用建筑材料、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建筑室内外环境保护等类别绿色建材的评价认定工作,引导生产和应用能够有效减少对自然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绿色建材产品。

2.建立完善绿色建材目录制度。修订《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编制并动态发布绿色建材推广目录,建立绿色建材数据库,引导市场消费。围绕绿色建筑需求和建材工业发展方向,重点推广和发展保温结构一体化等能够有效促进建筑性能、解决现有技术固有缺陷的材料产品。

3.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按照绿色建筑发展要求,重点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门窗、预拌砂浆以及预制装配式建筑构部件等建材产品材料的工程应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陕西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加大对落后建材产业的淘汰力度,推动传统建材产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鼓励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的研究和生产,支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提高绿色建材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能力。发展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产业基地。绿色建材产业化在设区城市全覆盖。

4.推动绿色建材在城镇房屋中的应用。结合农村危房改造、重点示范镇、旅游文化名镇建设等项目建设,重点推广应用节能门窗、轻型保温砌块、预制部品部件等绿色建材产品,提高绿色农房防灾减灾能力。开展农村节能住宅建设试点示范,探索适宜我省农村地区发展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路径、技术体系,不断提高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促进农房建造节能生态水平的提升。

(五)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精细化管理

以降低水电气暖等能源消耗为目标,建立完善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推广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推动能耗限额管理制度,提升公共建筑能耗管理水平。

1.推行用能分项计量监测制度。制定完善用能计量监测管理办法,将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纳入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施工图设计审查、验收要求中。自2017年3月1日起,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含用电、用热、用冷、用水、用气等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监测内容;同步施工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对建筑用能数据进行采集、监测监测并与与省、市建筑能耗监管平台联网。

2.建立完善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立具有数据采集与集成、建筑查询与定位、数理统计与分析、信息展示与发布等功能的省和重点城市建筑节能监测两级平台。推行《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 51161-2016 )。以市、县为主体组织开展对所属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情况的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将平均能耗水平作为基线,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作为重点对象,编制建筑能耗监测实施方案,逐步扩大监测建筑数量及监测深度。建筑能耗监测体系,2017年西安、西咸新区等重点城市(区)基本建立,2020年设区城市全覆盖,建筑能耗监测规模达到200栋以上。

3.推行建筑用能合同能源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中省规定,制定完善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建筑能效进行测评和标识工作。充分发挥数据对提升用能水平、实施差别化管理的支撑推动作用,根据能耗统计、用能监测情况,依据《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2016),指导重点城市编制发布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强化公共建筑规划设计阶能耗指标控制和合理用能管理;引导、发展建筑用能合同能源管理,提升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六)加强标准体系建设

根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与支持作用,建立完善设计、施工、验收、评价等工程建设标准。支持企业编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材料产品及技术应用企业标准,鼓励社会组织编制团体标准。

专栏5: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专栏5: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1)建筑节能标准。制定发布“65%+N”的工程建设标准、《建筑采光屋面技术规程》以及《陕西省建筑节能监测方案编制技术导则》等技术规定。修订《陕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

(2)绿色建筑标准。制定发布《绿色建筑后评估标准》、《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技术工程》、《中深层地热能供暖技术规程》等标准、《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规定。

(3)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编制陕西省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技术规程。

(七)加强产业支撑推动

1.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完善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推行认定制度,发展建筑节能产业。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建筑节能技术、产品与绿色建材认定制度;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推行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强化对市场化约束,并依法加大对建筑节能产品供应、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支持诚实守信的企业扩大规模、扩展产业领域、提高市场份额比例。

2.培育发展建筑节能服务产业。建立完善评价和监督管理机制,鼓励技术力量强设计、生产企业和大专院校等科研机构开展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给予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更大的支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筛选确定一批绿色建材评价认定机构,发展第三方评价认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培育发展一批节能量评估、绿色建筑后评估、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效能评估的专业化机构。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中的组织调控作用,监管与服务并重,统筹安排,明确目标,增强行政能力,提升行政水平。细化分解规划目标,编制年度计划,重点工作与事项,坚持年度、季度的检查督查和评价通报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城市、先进企业的经验做法。建立协调推进机制,针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发改、土地、财政、工信等部门参与的推进协调机构,加强土地出让划拨、工程立项等环节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审查、调控,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健全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家队伍,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

2.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市场机制。针对自愿、激励、强制的不同要求,注重管理模式、工作机制的创新,突出重点、难点,强化规范化约束力。细化完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法规制度,健全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财政资金项目的评估核查机制,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制定发布《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三年对支持扶持的重点方向、补助奖励标准等进行调整完善,优先支持重点城市、重点企业加快发展。会同工信、质监、工商等部门,建立完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的全流程监督机制,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市场化发展。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为重点,促进社会化发展。

3.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挥学会协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利用科技活动周、节能宣传周等专项活动和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知识、理念、产品以及典型项目等宣传,提升社会各方主体的认知度与责任意识。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技术宣讲、项目观摩等培训交流活动,提高咨询、规划、设计、施工、评估、测评等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及技术标准能力。加强被动式、BIM等重点技术的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版权所有© 安徽众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Ahzr.cn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佛掌路标准化厂房 邮编:230601
友情链接:安徽众锐